我們在對熏蒸木箱進行加工的時候,一般是采取與木箱廠合作,為了保障各自的利益以及避免發生糾紛,所以我們都會制定一份合同,今天東友就是要分享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產品裝箱包裝項目外包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產品裝箱包裝項目外包合同內容如下:
發包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包方)
承包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承包方)
發包方與承包方就出口產品包裝用熏蒸木箱加工和出口產品裝箱包裝項目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項目內容:
①承包方按發包方圖紙和技術要求制作熏蒸木箱;
②承包方按發包方要求標準安排工人到發包方指定現場將出口產品完成裝箱包裝;
③項目所需原材物料和運輸及包裝工具一律由承包方自負。
二、承包方式:承包方對本項目內容一包到底;發包方按單位批次驗收合格后支付承包費。
三、承包單價:每只熏蒸木箱加工費(含出口產品裝箱包裝費)據批次要求不同雙方另行商定,并由承包方在送貨單上標明,經發包方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
四、驗收標準:按發包方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
五、結算:每月清結一次。
六、承包方資質:承包方必須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和專業熏蒸及制作設備、場地、原材料儲備與熟練的技術工人。
七、其他約定:
①發包方負責將內包裝完好的出口產品運至裝箱包裝現場,并提供裝箱包裝所需的工作場地、吊裝搬運設備和電、氣;
②承包方須在發包方規定的時間內保質保量地完成本項目的批次承包任務并對承包方員工的生產安全負全責(即承包方在發包方指定現場從事本項目承包工作時,對承包方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現場消防安全等負全責,期間所有一切安全事故與發包方無關)
③承包方需自覺遵守發包方現場管理規定,對發包方提供的有關設備和電、氣設施進行產前檢查復驗,確保無任何安全隱患和損壞后,再組織裝箱包裝生產,并保持現場整齊潔凈。
八、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訴請人民法院調解或裁決。
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自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作為資質證明和本合同的附件。
十、本合同生效后則持續有效;一方提出修改,須經另一方同意并簽訂修改或補充協議;一方意欲終止,需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書面提出并保證在其后的三個月內保持本合同的正常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